根据中共泰兴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委办发〔2024〕7号)要求,自2024年4月至7月,市科协在全体党员中展党纪学习教育,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原原本本学,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脑入心
1.结合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组召开会议的“第一议题”,与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一体学习、一体领会。(责任部门:科协党组)
2.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紧扣“六项纪律”,分专题开展学习,党组成员联系实际进行研讨交流。党组书记带头领学促学。(责任部门:科协党组)
3.抓实支部日常学习。依托“三会一课”,机关党支部围绕学习《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支部学习计划、开展学习交流。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学习。(责任部门:科协党支部)
4.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以党纪学习教育为主题,采取支部书记集中领学《条例》、就近就便赴党性教育基地等方式,组织基层党员开展纪律教育。(责任部门:科协党支部)
5.讲好纪律党课。党组书记紧扣《条例》内容,围绕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求,联系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讲 1 次专题党课。(责任部门:科协党组)
二、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6.开展现场教育。就近用好各类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资源,组织党组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开展现场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期间,党员干部至少接受 1 次现场教育。(责任部门:科协党支部)
7.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议,组织观看市纪委监委拍摄的相关警示教育片,安排人员交流警示感悟。(责任部门:科协党支部)
8.开展案例剖析。用好市纪委监委通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联系实际开展案例剖析,做到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责任部门:科协党支部)
9.加强日常纪律提醒。在干部日常谈话中,将《条例》要求作为必谈内容。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的,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给予诫勉。(责任部门:科协党支部)
10.聚焦“关键少数”、抓实关键节点学习教育。以市管领导干部为重点,综合运用警示教育大会、纪律教育讲座等载体开展教育。紧盯节假日、升学季、办理婚丧嫁娶事宜、转任非领导职务、退休前等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通过发送廉政微信短信、开展提醒谈话、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加强针对性教育。(责任部门:科协党组、党支部)
11.开展廉洁文化教育。充分利用我市优秀文化资源,通过开展“5.10”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收看廉政教育专题片等形式,在润物细无声中强化遵规守纪意识。
三、强化解读和培训,推动党员干部深化《条例》理解运用
12.将《条例》纳入各类培训课程。在科协举办的各类会议、培训中,安排 《条例》有关内容,将学习《条例》贯彻科协整体工作这中。(责任部门:科协党组、党支部)
13.抓好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组织重点岗位对象开展《条例》培训,加强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教育。(责任部门:科协党组)
14.依托网络平台深化《条例》学习解读。组织党员用好共产党员网、中国干部网络学院、江苏干部教育平台、“先锋泰州”等资源学习解读。(责任部门:科协党支部)
四、强化自我剖析,推动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检视
15.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2024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重点对照“六项纪律”开展检视。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实事求是查摆自身不足,深入进行自我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责任部门:科协党组、科协党支部)
五、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16.压实工作责任。市科协党纪学习教育在市科协党组领导下进行。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要带头学、带头抓,党组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年度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责任部门:科协党组、科协党支部)
3.强化督促指导。党组要加强对支部学习教育情况的督促指导,党组成员要对所分管的部室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支部要研究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并报党组备案,落实好上级部署的学习教育内容和要求。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结合起来,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预判、有效防范、坚决克服。(责任部门:科协党组、科协党支部)
4.做好宣传引导。把握时度效,注意内外有别,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调控。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加强对宣传内容的审核把关,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责任部门:科协党组、科协党支部)
2024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