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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法制管理

日期:2011-07-26 15:42|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现代城市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更是一个多层次多因素的动态巨系统。现实越来越证明,管理仅是手段而非目的,其宗旨是为城市创造良好舒适的生栖环境。现代城市不仅要一切寓管理之中,更应强化法制管理,以法治城已是大势所趋。   先从震惊全球的韩国“三丰大厦”事故谈起:1995年6月29日韩国首都汉城市内“三丰百货大楼”突然倒塌,顷刻间造成20人死亡,600多人受伤。据统计,由于事故发生时正是该居民区的家庭主妇购物时间,其人员总数至少1~2千人。截止7月20日死亡人数已超过490人。据7月下旬韩国建筑师协会会长来华访问谈及此事及几年前的汉江大桥惨案主要原因是人为因素。从城市建设的法制管理上看,都说明一个国家的基本建设程序必须坚持城市规划法规。   自建国始,我国经历过四次建设高潮,确实每一次都伴随着建筑工程大的质量波动及事故发生。随着科技的发展,建筑物的设计施工水平迅速提高,使得现代建筑与老建筑相比会有质量的差异,但确保现代建筑安全,必须抓如下环节以消除事故隐患:其一,要研究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事故隐患;其二,要研究改建、扩建工程中的事故隐患;其三,要研究建筑在使用中(尤其指不安全装修)的事故隐患。   鉴于此,必须实施建筑工程安全系统工程管理,进行寿命周期分析,无论对在建还是在用的建筑工程(尤其指民用住宅)建立安全档案,完善定期的安全状态检查制度;重点应对薄弱型设施及人群易天集中的建筑重点检查,重点限期加固,最大限度地将“安全第一”的思想普及到建筑工程中,切实在各级管理者头上敲响安全减灾的警钟,让国人明白要善待生命,尤其关注身边的建筑空间上的事故隐患。“三丰”事故的原因绝不仅仅在于偷工减料、违章作业,假冒伪劣,更在于从根本上不按基本建设国家程序办事。当前最严重的问题是解决不按客观规律办事的“速成建筑”的设计、施工、盲目管理等弊端,从根本上提高工程立项决策的可靠性。   总之,城市建设法制管理,一是要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二是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法的要求;三是全面落实土地管理、建筑管理、园林绿化、安全减灾、市容卫生等管理;四是要组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队伍,形成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充实并完善城市管理法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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