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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兴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

日期:2011-05-06 15:12|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苏发【2009】15号)和《中共泰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泰发【2010】13号)文件精神,中共泰兴市委于9月3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泰委发【2010】11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就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新时期党对科协的领导,切实发挥科协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在促进泰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出新的目标和要求。

    《意见》从推进科技创新,实施开放创新“双轮驱动”战略的新形势、科技工作者队伍的新变化对科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等方面,阐述了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发挥科协在加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服务科技工作者的重要作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从六个方面强调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工作的领导。一是加强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科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科协承担的重点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支持科协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及时帮助研究解决科协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二是加大科协各项经费投入。“十二五”期间,市科普专项经费要在“十一五”期末省定全国科普示范市最低标准人均1.2元的基础上,随着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每年都有一定幅度的持续增加,乡镇也应配套相应的科普经费,重大科普活动设有专项经费。三是加强科普场馆等设施建设。把市科技馆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市政府基本建设计划,保证公益性科普场馆的建设和运行经费,推动公益性科普场馆免费向公众开放。四是加强科协干部队伍建设。配好配强科协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对科协干部队伍的培养、使用和管理,不断提高科协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五是加强科协所属学会建设。要加强科协所属学会的能力建设,深化学会组织体制、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等方面的改革。六是加强科协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认真研究和把握新时期科协工作的领导,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要求和现代科技发展要求、具有科技团体特色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增强科协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对科协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科协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开创全市科协工作新局面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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